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2-04
【实施时间】 2008-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十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利用特种设备管理资源,为农村新型燃料推广、制造业转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其它工作
  
  (十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深化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验交流,跟踪上述国家地区法规标准制定工作动态,为完善我国相关规定提供参考。积极开拓与非洲、东南亚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合作交流,扩大我国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影响,为我国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和特种设备产品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十六)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拟于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拟于7月,在甘肃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现场会议。拟于5月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换届大会。拟于9月,由中国特检协会组织召开全国检验检测工作会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