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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02
【实施时间】 2008-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6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进一步发挥中央企业在抢险抗灾中骨干作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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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全力支援灾区,履行社会责任
  
  中央企业既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也是这次抢险抗灾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的高度,把积极参加抢险抗灾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研究和部署抢险抗灾工作。要树立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支援和帮助受灾地区,齐心协力,坚决打好这场抗灾减灾的硬仗。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规则,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灾区救助和灾区重建等公益工作,主动提供灾区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支持和援助,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夺取抗御雨雪冰冻灾害的胜利。
  
  五、认真做好抢险抗灾中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在抢险抗灾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抢险抗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中央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抢险抗灾第一线,深入基层,积极参加抢险抗灾,努力做好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宣传先进、保持稳定、推动生产、促进和谐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优势,把加强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抢险抗灾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抢险抗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报道广大干部职工抢险抗灾的先进事迹,及时发现、总结、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各中央企业在抢险抗灾中涌现出的突出典型和先进模范事迹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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