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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9]5号
【颁布时间】 2009-01-12
【实施时间】 2009-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泰兴市部分区域划归高港区管辖的通知

泰兴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将泰兴市部分区域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苏政复〔2009〕6号)精神,将泰兴市胡庄镇划归高港区管辖;将泰兴市宣堡镇的赵王、乔杨、明河、钱赵、管营、孔桥、蔡庄等7个村划归高港区许庄街道管理;将泰兴市第二捕捞公司管理的区域划归高港区永安洲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港区行政区域面积 305.14平方公里,人口28.09万,辖4个镇、3个街道;其中永安洲镇行政区域面积53.41平方公里,人口2.79万,辖8个村和1个社区以及泰兴市第二捕捞公司管理的区域;许庄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8.94平方公里,人口4.72万,管理14个村和2个社区。泰兴市行政区域面积1172.9平方公里,人口119.9万,辖21个乡镇;其中宣堡镇行政区域面积32.96平方公里,人口3.17万,辖12个村和1个社区。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泰兴市、高港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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