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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办[2008]44号
【颁布时间】 2008-02-01
【实施时间】 2008-02-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1138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墙体(mm)│砖墙厚度200~370,保温料材厚度符合保温要求。整体密封保温。│
  
  ├─────────┼──────────────────────────────┤
  
  │房顶(mm)│厚度≥100。整体密封保温。 │
  
  ├─────────┼──────────────────────────────┤
  
  │维修门(mm)│位置和大小方便进出。开设在热风室侧墙上,装门,密封保温。│
  
  ├─────────┼──────────────────────────────┤
  
  │冷风进风口(㎡)│≥0.3。开设在热风室上部(气流上升式)或下部(气流下降式)。 │
  
  ├─────────┼──────────────────────────────┤
  
  │灰坑(助燃风道)│具有一定的容渣量,大小方便出渣。用于出灰、助燃进风,位于火炉│
  
  ││底部。作为助燃风道时应装置灰坑门,关闭严密。│
  
  ├─────────┼──────────────────────────────┤
  
  │烟囱(mm)│内径150以上,高出加热室顶部500以上。采用耐火材料或耐锈蚀金属 │
  
  ││材料,具防雨设施。 │
  
  └─────────┴──────────────────────────────┘
  
  5供热设备与技术参数
  
  5.1主要功能发生供给烟叶烘烤过程所需热量。
  
  5.2主要技术参数
  
  5.2.1供热量320000 kJ/h以上。
  
  5.2.2供热设备换热效率自然对流换热效率达到43%以上,强制对流(风量Q=16000立方米/h时)换热效率达到46%以上。烘烤温度在45~48℃时,烟囱出烟口温度低于160℃。
  
  5.2.3总换热面积金属材料总换热面积≥8㎡;非金属材料总换热面积≥15㎡。
  
  5.2.4燃烧效率95%以上,燃烧完全。
  
  5.2.5炉膛容量型煤火炉每10立方米装烟室炉膛容量需0.05立方米以上,散煤火炉每10立方米装烟室炉膛容量需0.02 立方米以上。自动加煤的炉膛容量设计需满足热量需求。
  
  5.2.6炉门大小以加煤、开关方便为宜,炉口高度适宜,方便加煤和除灰。关闭严密,隔热性能好。门框耐锈蚀不变形。
  
  5.2.7换热器圆形管状结构,推荐横向排列方式。竖向排列时,立式管须加扰流器或多排结构。与火炉炉顶出火口连通配套,接口连接严密,不漏烟气,具有清灰装置。
  
  5.2.8加煤频率6h以上。
  
  5.2.9设备使用寿命10年以上。
  
  5.3材质要求
  
  5.3.1火炉包括炉壁、炉顶、炉门等。
  
  5.3.1.1炉壁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耐火材料。耐火温度达到900℃以上。耐火砖符合YB/T 5106-1993标准。禁用普通砖。
  
  (2)钢板。厚度3mm以上、含碳量≤0.2%。厚度在3~5mm之间的钢板须加厚度30~50mm的耐火材料内衬。禁用冷轧板。
  
  5.3.1.2炉顶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不锈钢。厚度3mm以上。
  
  (2)低碳钢。厚度6mm以上、含碳量≤0.1%,符合GB/T221-2000、GB/T15575-1995、GB/T711-1998、GB/T8162-1999标准。
  
  (3)铸铁。厚度8mm以上。
  
  (4)非金属材料。厚度60mm以上,按照YB/T376.3-2004标准测定热疲劳性能,微裂纹面密度 < 0.05mm/m㎡。组织较均匀、无连续疏松或空洞结构。致密度采用GB/T 1966-1996标准测定,显气孔率≤30%。材料外侧传热系数≥30W/㎡K,材料内侧传热系数≥10W/m2K。
  
  5.3.1.3炉门
  
  低碳钢加整体隔热材料内衬。低碳钢厚度5mm以上,含碳量≤0.1%,符合GB/T221-2000、GB/T15575-1995、GB/T711-1998、GB/T8162-1999标准。
  
  5.3.2换热器 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金属材料。按照GB1024-88标准测定耐腐蚀性,实验室预测寿命达到10年以上。禁用铸铁和冷扎板。
  
  (2)非金属材料。按照YB/T376.3-2004标准测定热疲劳性能,微裂纹面密度 < 0.07mm/m㎡。组织较均匀、无连续疏松或空洞结构。致密度采用GB/T 1966-1996标准测定,显气孔率≤30%。材料外侧传热系数≥30W/㎡K,材料内侧传热系数≥10W/㎡。
  
  (3)新型材料。经指定检测单位检测,测试结果合格。
  
  6通风排湿设备与技术参数
  
  6.1主要功能推动装烟室内空气运动及内外空气交换,保持适宜温湿度。
  
  6.2主要技术参数
  
  6.2.1总供风量18000立方米/h以上。
  
  6.2.2风机风压150~230 Pa。润滑油滴点温度≥180℃。
  
  6.2.3电机总功率1.1KW以上。耐高温高湿,防护等级IP54以上,润滑油滴点温度≥180℃。
  
  6.2.4电力配备220V或380V,允许波动±20%。配备发电机等后备电源。
  
  6.3设备要求
  
  6.3.1循环风机轴流风机,型号可选用6号、7号、8号或9号,符合GB/T3235-1999、GB 755-87* 、GB 756-90* 、GB/T 1993-93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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