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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企业: 为了解掌握全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评估工作的监管力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请各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07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企业报送的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只填报本级审核办理的资产评估项目,不包括应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在统计过程中要注意评估项目的分类和数据间的勾稽关系,以保证项目和数据的完整、准确。在做好项目统计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有关分析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企业改革情况、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情况、项目和数据汇总情况、评估增减值情况、评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为了解掌握各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请将本单位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报送我委。 三、各中央企业2007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报告、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应于2008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附表格式见附件)。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汇总工具仍采用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资产评估数据统计管理系统”软件,在报送统计报告(含附表)的同时,需报送基础数据软盘1份或将基础数据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委。Email:pg-cq@sasac.gov.cn。 四、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是反映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价值变动情况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掌握情况、正确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中央企业要加强领导,积极部署,落实责任,认真按本通知要求做好2007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产权管理局评估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3193947、63193015、63193555。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有关软件使用的具体事宜,请与北京久其公司联系,联系人:石磊,电话:13701032711。 附件: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涉及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4.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5.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案┃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评估项目类型┃┃┃┃┃┃备注┃ ┃┃┣━━━━━┳━━━━━┳━━━━╋━━━━━┳━━━━━┳━━━━╋━━━━━┳━━━━━┳━━━━╋━━━━━┳━━━━━┳━━━━┫┃ ┃┃项目数┃┃┃┃┃┃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 ┃一、按企业类型分┃┃┃┃┃┃┃┃┃┃┃┃┃┃┃ ┣━━━━━━━━━━━━━━━━━━━╋━━━━╋━━━━━╋━━━━━╋━━━━╋━━━━━╋━━━━━╋━━━━╋━━━━━╋━━━━━╋━━━━╋━━━━━╋━━━━━╋━━━━╋━━━━┫ ┃国有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