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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长春海关制定的《关于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吉林经济增长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企业尽早了解并利用好这些措施,进一步推动外贸进出口工作。 附件:长春海关关于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吉林经济增长的措施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长春海关关于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吉林经济增长的措施 (2008年11月) 一、提升服务理念,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一)进一步吃透省情,树立“实实在在、实心实意、主动自觉”的工作理念,以新思维、新面貌、新作为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创新监管模式,减少流通环节,推动省内各海关区域监管协作一体化进程,推广“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模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三)根据企业要求,在已实现与北京、大连、沈阳、满洲里跨关区区域通关作业基础上,努力与更多的口岸海关间开展“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使进出口企业充分享受便捷通关优惠。 (四)积极推进一汽集团汽车零部件进口集中申报及陆路边境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工作。 二、实施担保通关的优惠措施,满足企业提高物流速度的需要 (五)在企业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 (六)企业提供银行担保有困难的,积极报请总署批准实施资产质押担保及对中央大型国企实行银行总担保下子、分公司先放后税措施。使海关监管场所、运输企业及报关企业经营人等能够在依法承担义务的同时,享受更多的便利。 三、积极推动口岸建设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作用。 (七)积极与国家、省两级口岸管理部门做好沟通衔接,支持老虎哨口岸早日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重点做好长白、古城里、沙陀子3个经批准升级的国家一类口岸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八)积极支持龙嘉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吉西北(白城)机场建设工作,支持长白山机场进出境旅客和货运监管业务发展,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做好派驻海关监管人员的准备。 (九)针对省内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业务需求,进行前期论证考察,提出符合吉林省实际的项目规划意见;支持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在边境地区设立与其需求相适应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提升沿边开放水平。 四、积极发挥海关统计监测预警作用,为地方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服务 (十)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关注宏观调控效果。充分发挥海关进出口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紧密结合吉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实际,对全省对外贸易进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吉林省重点商品进出口状况的专题分析,为促进全省对外贸易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积极发展海关统计咨询,为企业了解市场状况、增加竞争力提供数据支持。 五、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支持服务,完善企业分类管理,使广大守法企业切实享受“守法便利”的好处 (十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答疑”、“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积极宣传海光政策,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十四)积极宣传和实施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提高企业注册登记审核效率,缩短对A类、AA类企业评定时间。 (十五)对长春关区139家A类企业,提供“属地申报,口岸验方”、预约通关、门到门服务、优先申报验方等通关便利服务;对我省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进出口公司、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四家AA企业,在享受A类企业便利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免担保通关待遇。 六、支持吉林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和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海关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咨询、先行尝试”的工作思路,成立4个调研小组全力支持省内重大项目建设。 (十六)积极配合省开发办编制论证建设长吉图开放合作区总体规划,为筹备设立省际国际产业合作区、科技创新区、现代物流区等提供政策服务。 (十七)积极配合吉林省政府争取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的支持, 早日实现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积极支持长春至海参崴的中俄公路客货运输直通车顺利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