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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通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发[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1-09
【实施时间】 2009-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45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接上页]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保密局、通化地勘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市武警支队。
  
  市长助理徐惠春协助市长配合常务副市长于锡梁分管机场筹建方面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长助理林立协助市长配合副市长翟宪枝分管教育、卫生等方面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长助理钟安堂协助市长分管经贸、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商务局。负责通丹经济带、通化陆港规划建设,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通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安海关。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纪凯平主持市公安局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秘书长赵忠国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市信访局。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副秘书长房维志协助副市长王振才处理公安、司法、城建、国土资源等方面工作,联系副市长王振才分管的相关部门。
  
  副秘书长、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曹岩峰主持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副秘书长、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王平主持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副秘书长、市安全局局长李向宇主持市安全局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慧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副秘书长费静美协助副市长巩爱平处理经济运行、发展改革、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联系副市长巩爱平分管的相关部门。
  
  副秘书长梁学敏协助副市长张书局处理科技、信息、环保、旅游等方面工作,联系副市长张书局分管的相关部门。
  
  副秘书长李春甫协助副市长马长辉配合副市长张书局处理旅游、信息等方面工作。
  
  副秘书长张洪生受市政府领导委托处理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
  
  协助常务副市长于锡梁处理法制方面工作,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张继顺主持市信访局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副秘书长、市城市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海泉主持市城市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副秘书长杨希文协助常务副市长于锡梁处理监察、审计、财政、人事、税务、金融、安全稳定、交通等方面工作,联系常务副市长于锡梁分管的相关部门。
  
  副秘书长刘永福协助副市长李辉处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联系市铁路建设办公室、通化铁路办事处。
  
  副秘书长乔久成协助副市长翟宪枝处理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联系副市长翟宪枝分管的相关部门。
  
  副秘书长于新朝协助副市长李毅勇处理农业、林业、水利、粮食、供销等方面工作,联系副市长李毅勇分管的相关部门。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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