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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09]6号
【颁布时间】 2009-01-08
【实施时间】 2009-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4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泰兴市部分区域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泰政发〔2008〕13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泰兴市胡庄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同意将泰兴市宣堡镇的赵王、乔杨、明河、钱赵、管营、孔桥、蔡庄等7个村委会划归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管理;同意将泰兴市第二捕捞公司管理的区域划归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港区行政区域面积305.14平方公里,人口28.09万人,辖4个镇,3个街道;其中许庄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8.94平方公里,人口4.72万人,辖2个居委会,14个村委会;永安洲镇行政区域面积53.41平方公里,人口2.79万人,辖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以及泰兴市第二捕捞公司管理的区域。泰兴市行政区域面积1172.9平方公里,人口119.9万人,辖21个乡镇;其中宣堡镇行政区域面积32.96平方公里,人口3.17万人,辖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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