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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9-01-08
【实施时间】 2009-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4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计划生育“幸福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幸福工程”,不断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计划生育“幸福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周志平 市政府副市长、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副组长:
  
  左梅香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第一副会长
  
  黄省东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员:
  
  高靖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耀平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宜春办事处副主任
  
  袁剑文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彭泽荣 市审计局副局长
  
  舒月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隆琪 市扶贫办副主任
  
  曾媛 市妇联副主席
  
  彭映梅 团市委副书记
  
  宋桂荣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姚永龙 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宋桂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永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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