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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环保局二OO九年一月) 为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便于各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减排工作情况,确保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字〔2008〕303号)中,关于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制定我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污染减排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自治区和市政府汇报减排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环保局局长徐茂龙牵头。成员包括:市环保局刘埃金、杨占海,发改委张建斌,经委李晓波,财政局田卫东,监察局金丽凤,建委田文化,水务局张新林,统计局王少雄,电业局王继生,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裴子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主要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要分别选派1名正科和副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㈠定期向自治区和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牵头单位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㈡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其他事项。 ㈢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减排工作中指标数据测算、信息互通、措施落实等方面情况、发挥好部门间在减排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作用。 ㈣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减排工作联席会议、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自治区和市政府,并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㈤对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同意后,上报自治区和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牵头单位成员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徐茂龙 市环保局 局长 8252555 13904786369 刘埃金 市环保局 副局长 8225320 13904787509 杨占海 市环保局 纪检书记 8242640 15048846688 张建斌 市发改委 副主任 8275195 13500686901 李晓波 市经委 副主任 8239565 13847809889 田卫东 市财政局 副局长 7997656 13804786168 金丽凤 市监察局 副局长 8655426 15048828888 田文化 市建委 副主任 8213787 13947809918 张新林 市水务局 副局长 8215840 13314788358 王少雄 市统计局 副局长 8650665 15304782551 王继生 市电业局 副局长 2262205 13307489001 裴子亮 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党工委书记 7990208 1390478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