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研究[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69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央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参照执行,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央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一)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这既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二)履行社会责任是全社会对中央企业的广泛要求。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大多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中央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也是全社会对中央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
  
  (三)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是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提升。
  
  (四)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社会对企业评价的重要内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也对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二、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牢记责任,强化意识,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发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六)总体要求。中央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七)基本原则。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切实取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八)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九)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发展战略,突出做强主业,缩短管理链条,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投入产出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改善产品性能,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