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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证监公司字[2007]226号
【颁布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7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你们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你们因累计持有11607.6924万股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8.6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们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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