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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时间】 1998-09-19
【实施时间】 1998-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公元2000年澳门公众假日安排的决定


  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适应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从具体情况考虑,需要提前对公元2000年澳门的公众假日,在原有公众假日的基础上作出适当调整。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
  
  一、公元2000年澳门的公众假日如下:
  
  1、元旦
  
  2、农历正月初一
  
  3、农历正月初二
  
  4、农历正月初三
  
  5、耶稣受难日
  
  6、复活节前日
  
  7、清明节
  
  8、劳动节
  
  9、端午节
  
  10、中秋节翌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翌日
  
  13、重阳节
  
  14、追思节
  
  15、圣母无原罪瞻礼
  
  16、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17、冬至
  
  18、圣诞节前日
  
  19、圣诞节
  
  上述安排待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适当程序实施。
  
  二、对于澳门佛教团体及有关人士提出的增加“佛诞日”为澳门公众假日的强烈愿望以及其他有关建议,拟转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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