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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8]313号
【颁布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8-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98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工作的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服务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王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爱武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莫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天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治平 市教育局局长
  
  赵建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张丕忠 市财政局局长
  
  张显学 市文化局局长
  
  康全德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程朝宝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祖斌 团市委书记
  
  何淑蓉 市妇联主席
  
  刘 芳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
  
  联系人:市政府办三秘书科 杨伦(0839-3269955,13981299939)
  
  市总工会 张菊芬(0839-3267775)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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