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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撤销武汉市鹏翔经济发展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请示》(鄂商经〔2007〕73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该公司自2004年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以来,因资金缺乏,人才流失,已经无法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现该公司主动申请撤销其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根据我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意撤销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请你厅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收回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退还其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