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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中直、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锡署办发〔2008〕100号)的安排部署,行署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全盟 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出全盟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此次评查活动自2008年7月14日开展以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和单位自查。各旗县人民政府和盟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一定比例,抽取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制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分别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由各旗县市政府和盟直部门向行署法制办报送自查工作总结并推荐优秀案卷。该阶段工作于 2008年8月30日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评查。由行署法制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各旗县市政府和盟直部门推荐的85卷优秀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评查,出具评查意见。该阶段工作于2008年10月31日完成。 第三阶段:优秀案卷评审。根据集中评查结果,评查小组又从合格的案卷中进行进一步评审,评定出全盟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该阶段工作于2008年11月20日完成。经过认真评查,共有12卷行政处罚案卷和 3卷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全盟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二、主要特点 (一)部署周密,准备充分。旗县市人民政府和盟直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及时装订送审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确保了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此次案卷评查工作量大、范围广,大部分旗县市人民政府和盟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并逐卷出具评审意见,作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基本做到了评查到位、针对性强。 (三)认真评查,积极整改。在评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把握标准,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评查,积极反馈评查意见。被评单位对评查出的问题能够高度重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整改,有效实现了以评查促工作的目的。 (四)质量较高,执法规范。通过评查发现大多数行政执法案卷能够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确凿,执法程序规范,适用依据正确,处罚和许可决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整体质量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实体内容方面。一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部分案件对法律规定应当合并处罚的只适用其中一种处罚。二是适用依据不准确,未引用法律法规的全称,未注明具体条、款、项,引用内容不够明确。三是证据种类相对单一,执法中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于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的收集。四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救济途径存在遗漏和错误。五是部分单位仍然未按要求实现罚缴分离。 (二)办案程序方面。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案件在办案时存在一人办案的情况;有的询问笔录无起止时间;有的案件现场检查笔录无见证人的签名;有的案件没有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有的案件没有负责人签署意见;有的没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的没有送达回执。大部分许可案卷缺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和行政许可决定书,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示范文书》标准进行装订。 (三)文书规范方面。一是调查(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文字表述不全面具体,部分笔录没有逐页让被询问人签名。二是对现场检查笔录记录不全面、不具体,没有见证人签名。三是案件讨论记录没有参加人签名。四是格式执法文书中,存在填写条文不具体,没有标明条文内容。五是有的笔录、文书填写字迹不够工整,有的行文有错别字现象。 (四)归档装订方面。有些单位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统一标准进行,如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写等,有的案卷散卷、掉页、纸张大小不一,用圆珠笔填写执法文书。 四、评查结果经过行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先后两次评审,最终评定出全盟优秀行政执法案卷15卷,这些案卷较好地反映了目前我盟行政执法及案卷制作的工作水平,予以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