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人部发[2007]142号
【颁布时间】 2007-11-15
【实施时间】 2007-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16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授予为中国石油冀东南堡油田重大发现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
  
  2007年5月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渤海湾滩海地区发现储量规模达10亿吨的大油田--冀东南堡油田。这是40多年来我国石油勘探又一个激动人心的重大发现,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石油工业“稳定东部、发展西部”的方针,实现我国原油生产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冀东南堡油田的勘探过程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勘探科技人员、冀东油田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和参加施工作业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己任,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持之以恒,艰苦奋斗,努力寻找大油田;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攻关,全力攻克技术难题,加快勘探开发进程;坚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企地共建,和谐发展,有力地保证了冀东南堡油田的重大发现。
  
  在冀东南堡油田的勘探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事部、国资委决定,授予周海民等15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中央企业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努力开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名单
  
  (15名)

  
  周海民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总经理
  
  董月霞(女)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副总地质师
  
  马乾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
  
  廖保方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
  
  冯京海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南堡油田勘探开发公司经理
  
  周凤鸣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
  
  王成明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南堡油田勘探开发公司勘探总地质师
  
  谢占安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
  
  李建林 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研究院冀东分院院长
  
  曹孟起 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研究院总工程师
  
  罗树祥 中国石油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三钻井工程公司70169钻井队队长
  
  李家国 中国石化胜利海洋钻井公司六号平台经理
  
  赵政璋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徐中清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
  
  刘宝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