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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08
【实施时间】 2007-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17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人口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坚决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造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与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把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作为确保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与其他各项改革和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使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吻合。加快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考核评估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要根据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结合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给国家各有关部门。
  
  
人口计生委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农业部
  
  卫生部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国务院扶贫办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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