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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市旅发[2008]99号
【颁布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8-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2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初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各国际、国内旅行社: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安市2008年度国际、国内旅行社业务年检的初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工商注册的旅行社,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检的方式和内容
  
  年检方式为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两种。旅行社应当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年检准备工作,如实填报《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由审计机构审计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年检内容包括:
  
  (一)《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营业收入、接待人数、组团人数、利润、实缴税金与上年度比较的相对指标。
  
  (三)旅行社基本情况、业务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情况。
  
  (四)旅行社执行政策法规和遵纪守法情况。
  
  (五)旅行社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情况。
  
  (六)旅行社对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三、年检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填写《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2009年1月3日前完成。
  
  (二)网上填报和审计:旅行社向审计单位提交《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和网上填报的数据,审计单位对审计情况做出审计报告并在《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上加盖印章;同时对旅行社网上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无误。网上填报和审计工作必须在2009年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三)材料报审:旅行社完成网上填报和审计验证后,应在2009年2月15日前向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报送以下材料:
  
  1.《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旅行社200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份;
  
  3.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5.旅行社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机构。
  
  四、重点明确的几项指标
  
  旅行社填报前须认真学习《报告书指标说明》,对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实交税金、分支机构、企业经济类型、出境旅游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入境旅游外联人次和人天、单项服务、出国游、港澳游、边境有组织人次人天、导游人员等指标应按报告书要求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行社要按照市旅游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安排2008年度的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准确、及时地填写《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和报送年检材料。对在年检中虚报、漏报、错报和在规定范围内不参加年检、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旅行社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业务年检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年检制度。年检主管部门在年检年度内对旅行社作出“通过业务年检”、“暂缓通过业务年检”或“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等年检结论。
  
  在年检年度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暂缓通过业务年检,并由年检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等处罚:
  
  1.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足《条例》规定最低限额的;
  
  2.歇业超过半年的;
  
  3.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
  
  4.超范围经营的;
  
  5.未按规定组织管理人员及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或集中培训时数不够规定标准,未按要求组织导游年审的;
  
  6. 未给导游建立报酬机制的;
  
  7.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8.经营过程中有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
  
  9.有重大投诉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
  
  10.年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按上款规定暂缓通过业务年检的旅行社,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年检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改正其行为,并报告年检主管机关,由年检主管部门验收其纠正情况,并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的决定。
  
  在年检年度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由年检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可注销或建议注销其许可证:
  
  1.拒不按规定补足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
  
  2.未经营旅游业务超过一年的;
  
  3.国际旅行社连续两年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
  
  4.严重超范围经营的;
  
  5.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连续两年未按规定组织管理人员及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或集中培训时数不够规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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