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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8]271号
【颁布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8-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2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为加强对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按计划如期完成企业债券发行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黄方方 市长
  
  副组长:
  
  刘长林 副市长
  
  文海兴 副市长
  
  成员: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刘雄 市发改委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新 市建委主任
  
  周元卫 市国税局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黄远谋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主任
  
  谭良良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5539016),办公室主任由王永超同志兼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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