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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08]180号
【颁布时间】 2008-12-22
【实施时间】 2008-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2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民政府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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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科技产业扶贫。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支持克木人培植解决温饱、增加收入的种养业,重点发展粮食、茶叶、橡胶、科学养猪、石斛等产业。计划安排766万元,其中,国家林业局安排517万元,省林业厅安排129万元,省农业厅安排120万元。
  
  橡胶及林下资源开发由州林业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培训及种养业由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生态建设工程。建沼气示范户300户,并实施一池“三改”。计划安排60万元,由省农业厅负责安排。
  
  由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一)整村推进工程。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克木人19个村寨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安排822万元,其中,国务院扶贫办安排342万元,省政府扶贫办安排380万元,省民委安排100万元。
  
  整村推进由州扶贫办牵头负责,州民宗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培训及种养业由州民宗局牵头负责,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二)民生保障工程。将克木人贫困人口973人(其中景洪市61户292人,勐腊县173户681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补助480元;帮助参加新农合每人每年20元;实行大病医疗救助;按照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标准,给予484名克木人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350元/生·年,小学250元/生·年。计划安排203.88万元,其中,国家民政部安排78.96万元,省民政厅安排78.96万元,省教育厅安排39.66万元,自筹6.3万元。
  
  低保等由州民政局牵头负责,州民宗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学生补助由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认识,增强做好扶持克木人发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扶持克木人发展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扶持克木人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切实加强克木人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分解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制,定期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上下沟通协调,做到职责明确,步调一致,齐抓共管。
  
  (二)统筹规划,分步骤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村内治理与村外治理并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与产业开发并重”的要求,完善规划,精心搞好测设,统一制订年度实施方案,2008年投资3501.68万元,占总投资的40.1%;2009年投资3533.61万元,占总投资的40.46%;2010年投资1695.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43%。用2年的时间(2008~2009年),基本完成(80%以上)以改善克木人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的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以提高克木人综合素质为主的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以稳定解决克木人温饱和增加收入为主的产业建设;基本解决克木人的温饱问题。用1年的时间(2010年),全面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克木人温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可持续脱贫的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全面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全面稳定解决克木人的温饱。再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各类政策的统筹落实,全面实现扶持克木人发展的目标。
  
  (三)整合资源,集中投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克木人,建立并落实定点挂钩扶贫制度。倡导主导式发展模式,要培养和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保证受扶群众对整个受扶情况和实施项目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要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和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按照行业建设标准和部门职能,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认真执行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加强物资采购、建设施工、项目竣工等各个环节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把项目验收关。要切实落实项目管理制度,把后续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确保建成项目能长期发挥效益。要切实落实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五)加强督查,加大宣传。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把克木人帮扶发展工作列为重要的督查事项,对州级部门的资金到位情况和州、县(市)级组织实施情况每年至少专项督查2次,确保把克木人帮扶工程建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在帮扶克木人发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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