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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切实做好旅游信息采集工作。旅游信息数据采集是旅游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按照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地采集各种旅游信息,并对旅游信息数据进行系统分类、综合处理,使旅游信息服务更具时效性。 3、推广旅游信息电子认证系统。旅游电子认证系统包括电子证书及旅游企业信息两大部分,包括旅行社、饭店、景区、购物、餐饮、娱乐等旅游从业人员在内的多类型诚信数据。通过提供企业资质、基本信息、诚信记录等内容的网上认证功能,提高行业自律,降低企业风险,提升信誉等级,体现公正公开。 4、抓好旅游咨询公益电话平台建设。12301是由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划实施的旅游服务热线,以旅游资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旅游提示为基本服务内容。全市旅游信息化的规划、技术、标准要与12301的工程技术衔接,要大力宣传推广12301中国旅游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好服务热线的平台作用,全方位做好为社会公众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旅游提示、旅游投诉等旅游信息服务工作。 5、开展旅游市场网络营销工作。根据全市旅游产品的类型特色和主要客源地的不同情况,借助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网络营销、宣传、推广工作。要根据自助游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精心安排适应不同形式、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线路与产品,提高巴中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要借助国家、省旅游局和专业营销网络平台,采取联合、联手的方式,加大国内外的宣传促销力度,不断优化客源结构,提高巴中旅游的标准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化建设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员队伍。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各旅游企业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旅游信息采集上报发布工作。要与市旅游局建立信息采集联系制度,形成以市旅游局为核心,以景区(点)、旅游企业、相关部门为依托,上下联通、反应迅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采集网络,及时把本地区、本单位的最新旅游信息报送市旅游局,以便12301旅游热线及省旅游资讯网络及时更新巴中旅游最新资讯,为游客提供涉及巴中吃、住、行、游、购、娱等产品的信息。市旅游局要加强全市旅游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信息员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确保信息的质量。 (二)建立完善旅游信息采集制度。市、县(区)旅游局要建立完善旅游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充分采用先进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技术,及时获取旅游要素的动态信息,基本实现与企业信息的实时同步。市旅游局要指导各地推广旅游信息标准,确保旅游信息达到全省统一标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发布和更新旅游信息。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县(区)政府要从旅游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建立有利于旅游信息化发展的投入机制,分阶段解决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人员、运行、管理等具体问题,使旅游信息在旅游业发展中持续地发挥作用。市级财政每年要预算旅游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市级旅游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投入。各县(区)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旅游信息化建设。各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应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资金用于旅游信息化建设。为推动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旅游信息化建设,包括网络建设、信息上报、资金投入、人员保障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四)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旅游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旅游产业方方面面,关系到旅游业发展全局。为确保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市政府将专门成立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必须明确任务职责,按照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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