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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2007]182号
【颁布时间】 2007-10-26
【实施时间】 2007-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3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制订信息化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信息化培训,宣传和普及信息化知识,强化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技能。积极引进和培养国资监管工作亟需的信息化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五)加强工作交流,推广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及时通报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交流机制和载体,宣传信息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和成功做法。适时组织对信息化建设的检查和评估,评选表彰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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