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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2-21
【实施时间】 2008-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39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从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岜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报<贵州省从江县岜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社会[2008]169号)收悉。从江省级风景区是我省贵州少数民族原生态旅游线路上的重点景区,是省政府确定的黎从榕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主要景区。有迄今为止在中国所能见到的最古老的男性发式,被称为“秦代发式汉时装”和“活着的兵马俑”。为进一步改善从江省级风景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作为我省重要产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从江县岜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建设单位:从江县旅游局。
  
  三、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旅游步道5100米,停车场3处4000平方米; 2、游客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1200平方米,管理用房350平方米;3、三线下埋20公里,变电器3台;4、给水管13公里,排污水管3公里,污水处理设施等;5、旅游厕所2座及其他环卫设施;6、消防高水位蓄水池2座600立方米,消防管网5公里及其他消防设施等;7、环境整治等。
  
  六、项目建设总投资:21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80万元;从江县人民政府配套42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1年。
  
  本项目的招标初步方案另行核准,请抓紧编制报送我委。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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