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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委、人民政府,盟农场局,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全盟人民过一个祥和、廉洁、文明的元旦和春节,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盟委、行署的有关要求,现就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全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严肃党纪政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对“买官卖官”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对违反财务制度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倡导文明节俭,遏制奢侈浪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倡导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新风尚,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认真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赠送礼金、礼品和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假借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不准公车私用。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认真细致地解决好因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对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倍加关心、重点帮助。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着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别是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那些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旗县市和盟直各部门在“两节”前要认真制定并报送“两节”期间落实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同时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在落实专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动态信息,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盟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 联系人:李晶(盟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电话:8235109。 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0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