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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08-12-16
【实施时间】 2008-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55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百日计量惠民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七)积极、切实做好消费者的计量维权工作。首先是公布质监部门的“12365”投诉举报电话和网址“www.cc12365.cn”,让百姓遇到计量问题能投诉有门;二是提高执法、检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做到对百姓咨询、投诉的计量问题能解答有据、解决有力;三是提高执法、检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百姓反映、投诉的计量问题能及时处理,对百姓投诉和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能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八)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知识的宣传力度。民生计量是百姓心中的一杆公平秤,因此要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就需要多渠道、多形式、更广泛地做好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百姓的计量维权意识和能力,做到计量工作“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努力营造广大市民关心计量、明白计量、监督计量的社会氛围。
  
  二、几点要求
  
  (一) 开展此次百日“计量惠民”活动,既是为社会营造一个有序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计量环境,同时也是为了巩固近年来计量惠民和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的成果,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要把此次活动上升到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完成。
  
  (二)在此次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科学知识的宣传,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引导作用,使得民生计量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到此次计量惠民活动中来。
  
  (三)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并注意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对好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构建诚信计量体系;对差的典型,要及时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四) 此次活动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众多的企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百姓,“计量惠民”活动的内容既是我们质监部门的工作,同时也是各个部门和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要动员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互相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计量惠民”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要在此次“计量惠民”活动的基础上,把节假日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坚持常抓不懈,通过监督检查形成计量监管的高压态势,以查促改,以查推动“计量惠民”活动向更深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拓展,将市场监管、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与计量惠民、计量服务紧密的结合起来。
  
  (六)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要将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2009年4月15日之前报市局计量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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