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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7]001号
【颁布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8-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5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成员如下:
  
  召集人:
  
  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第二召集人:
  
  汤毅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
  
  才吾格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施军自治州安监局局长
  
  丁赟自治州文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敖由特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蒲福贵自治州卫生局局长
  
  张子才自治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莫伦涛自治州旅游局局长
  
  张志刚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德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军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祁忠远自治州农业局局长
  
  赵德智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库然斯·木坦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马克斯加甫自治州民宗委主任
  
  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潘伊新兼任,副主任由州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处长周伟担任,联络员由州公安局、州公安局消防局、州安监局、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农机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文体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委、州国土资源局、州总工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卫生局、州供销社、州旅游局、州电业局、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州工商局等单位指定的业务人员担任。
  
  一、联席会议职责
  
  ㈠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消防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和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㈡ 负责研究审议自治州消防发展规划;
  
  ㈢ 协调解决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㈣ 安排部署全州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
  
  ㈤ 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职责
  
  ㈠ 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收集全州消防工作动态信息,编发消防信息和督查通报;
  
  ㈡ 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提交自治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㈢ 负责筹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认真做好上报下达等工作;
  
  ㈣ 对各县市(口岸)人民政府(管委会)、州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㈤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会期及议题由办公室提请召集人确定,会议由召集人或第二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列席。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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