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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111号
【颁布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8-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5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营造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真正建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省政府于2008年8月27日召开了全省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议,随后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要求全省州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成立“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负责中心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进入中心窗口的州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科学设置中心服务窗口;
  
  (三)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审批的监督、检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建立并联办理制,对需由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办理。“窗口”需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和上报。 建立“一站式”工作、“一条龙”服务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
  
  (五)负责中心各单位“窗口”人员的管理,负责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
  
  (六)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及电子政务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心的计算机网络平台;负责向州委政府报送中心有关信息资料和全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七)负责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对外联络相关工作。
  
  (八)负责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中心的机构设置
  
  (一)中心机构名称定为“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加挂“文山州政府投资服务中心”牌子。对外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
  
  (二)中心主任由州政府王光海副秘书长兼任,州招商局副局长苏荣任常务副主任。工作人员暂时从招商局内部调整和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中心机构、人员和财务管理
  
  中心原则上人、财、物管理实行单列,由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运行和维护经费,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中心窗口的设置
  
  中心于12月中旬正式挂牌运行,设25个服务窗口,在原已进入投资服务中心的19个单位的基础上,再确定6个单位进入。
  
  五、中心办公场所
  
  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新建成的文山州商务局一、二、三楼,一楼二楼为服务大厅,三楼为中心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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