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7号
【颁布时间】 2002-09-28
【实施时间】 2002-10-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12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7号--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实行暂定最惠国税率[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发布日期:2004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04年8月25日)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税号37024221、37024422),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税号70195900)实行暂定最惠国税率(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
  
  附件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
  

  ┌──┬────┬────────────────┬──────┬──────┐
  │序号│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暂定税率 │
  ├──┼────┼────────────────┼──────┼──────┤
  │1 │37024221│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 │ 9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 │37024422│ │ │ │
  ├──┼────┼────────────────┼──────┼──────┤
  │2 │70195900│ 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 │ 12% │ 6% │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