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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1-14
【法规编号】 12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

[接上页]

  双方相信,文化和宗教包容以及不同文明和民族间的对话有助于世界总体和平与稳定。双方赞赏所有促进不同文明和不同信仰间对话的努力。
  
  双方相信,中印双边关系在本世纪将具有重要的地区和全球影响。因此,双方将继续积极发展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本地区经济大国,双方相信,中印经贸关系的强劲增长势头对双方有利。双方欢迎两国区域贸易安排可行性研究的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中印区域贸易安排将使双方受益。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双方同意就关于启动互惠和高质量的区域贸易安排谈判的可能性问题进行探讨,相信这一安排符合两国的共同愿望,也将惠及本地区。
  
  双方将通过稳步增进国防领域联系,不断加强建立信任措施。因此,双方欢迎中印防务与安全磋商启动,对二00七年十二月双方顺利完成首次陆军联合反恐训练表示满意。二00二年以来,两国在跨境河流问题上的合作树立了典范,双方对此表示欢迎。中国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为印度确保有关河流沿岸地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帮助,印方对此表示高度赞赏。双方认为这对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产生了积极意义。
  
  双方将继续坚定地致力于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包括边界问题在内的遗留分歧,同时确保这些分歧不会影响双边关系的积极发展。双方重申,决心以二00五年四月共同达成的关于解决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为基础,寻求公平合理和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构建和平与友好的边界。双方特别代表应在该协定基础上尽早达成解决框架。
  
  印方忆及印度是最早承认一个中国的国家之一,其一个中国的政策没有改变。印方表示,将继续遵守一个中国的政策,反对任何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活动。中方对印方立场表示赞赏。
  
  双方认识到两国对国际社会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决心加强中印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创造两国和全人类更加光明美好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印度共和国总理
  
   温家宝(签字)                曼莫汉·辛格(签字)
  
  
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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