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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06
【实施时间】 2007-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6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接上页]

  双方愿继续在科技、航天、信息产业、民用航空、运输、银行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并落实相关合作项目。
  
  双方注意到,环保问题在双边关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合作。双方高度重视跨界水领域的合作,同意尽快签署关于跨界水利用与保护的政府间协定。
  
  三
  
  双方一致认为,应全力扩大和深化两国人文合作,这对于建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牢固的思想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为解决两国人文合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双方应特别重视以下关键领域的合作:扩大两国大学生交流,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定期互办教育展;在中国推广俄语教学和在俄罗斯推广汉语教学;在两国互设文化中心;定期举办文化节、电影节;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统医学,加强对药品流通的监管;扩大旅游交流,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加强中俄大众传媒的交流。
  
  双方支持2009年在中国举办“俄语年”,2010年在俄罗斯举办“汉语年”。
  
  中方愿意为俄罗斯代表团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四
  
  双方认为,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在两国固有的友好、互谅与合作的气氛中进行,并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对会晤成果表示满意。
  
  双方商定,将于2008年在俄罗斯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国务院总理               政府总理
  
  温家宝                 维·阿·祖布科夫
  
  
2007年11月6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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