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双方对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进行的良好合作感到满意。中方欢迎斯里兰卡于2007年正式加入东盟地区论坛。斯方欢迎中方成为南盟观察员。双方表示,愿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 十一、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以下合作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城市发展与宗教地区发展部谅解备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汉班托塔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投资局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电影公司关于电影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红十字会与斯里兰卡眼部器官捐献协会就眼角膜捐献及促进合作和技术交流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部农业局谅解备忘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外国语大学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凯拉尼亚大学校际学术交流备忘录 十二、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衷心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他本人及斯里兰卡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拉贾帕克萨总统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方便时访问斯里兰卡,胡锦涛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表示愿在双方方便时访问斯里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