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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07〕6号)精神,2007年全州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通过自查评估、重点检查和考核评分,并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通报: 一等奖:九寨沟县、汶川县、理县、壤塘县,奖金各12000元。 二等奖:金川县、松潘县、马尔康县、若尔盖县,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茂县、黑水县、小金县、红原县、阿坝县,奖金各8000元。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