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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8]245号
【颁布时间】 2008-12-10
【实施时间】 2008-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81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关于西安市环山旅游路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报送的《西安市环山旅游路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环山旅游公路是西安市的重要窗口地段建设生态景观产业林带直接关系到周边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关系到西安对外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8〕74号)精神,为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改善环山旅游路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环山旅游路生态产业带,搞好环山旅游路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区域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环山旅游公路南北两侧东起蓝田县厚镇,西至周至县竹峪,地跨西安市蓝田、长安、户县、周至四县(区,总里程171.92公里。沿线涉及32个乡镇(街办,180个行政村,总人口18.275万人。按照环山公路最初设计,两侧应各设10米绿化带,但由于公路穿越了人口比较密集的村镇,环境复杂,人为活动频繁,各段落绿化效果参差不齐,达不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规划,一次设计,统筹考虑生态、景观、经济和社会效应,因地制宜配置生态景观林和杂果经济林,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设环山旅游路特色生态产业带,整体提升城市区域环境品质,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现状,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坚持生态景观林建设以奖代补,财政投入为主;经济林建设以实施主体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实现自然和谐的原则。
  
  四、工程建设范围、任务和期限
  
  (一)建设范围和任务。建设范围为除现有经济林地、平立交、建筑物(构筑物)外,以现有绿化公路内侧向两侧各延伸50米的区域内。建设任务为设计建设林带长度107.89公里,面积15894亩,其中生态景观林3150亩,经济林12744亩。基础设施建设:机井38眼,电力配套、水泵等灌溉设施;建设管护责任牌8块,林带生态保护宣传牌12块。
  
  (二)工程建设期限。2009-2010年2年时间完成。
  
  五、建设方案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设计生态景观林和经济林两种类型。其中生态景观林沿公路南侧设置5米,北侧设置15米,以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并重;经济林沿生态景观林外线南侧设置45米,北侧设置35米。生态景观林建设,以区县为单位由区县政府公开招标组织实施,由专业公司具体完成;经济林建设,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农户或经营单位完成。生态景观林在竣工验收及施工单位养护2年期满后,交付区县政府负责组织管护。基础设施工程,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建设。
  
  (一)工程建设重点和安排。根据本工程先期实施情况和公路绿化现状,确定工程总体上按照“一重点、三节点”建设。“一重点”指重点建设蓝田汤峪--周至马召段。该段汤峪--太乙、户县段、九峰--马召生态景观林按照现有的公路绿化,以公路外侧绿化树种为准,新植加宽至生态景观林设计宽度,苗木规格不低于原植规格,并在公路内侧原有绿化树木间隔内新植花灌木,使林带植绿达到景观设计要求。长安区已先期实施的试验段,必须补植完善生态景观林和设计新建经济林,在公路内侧原有绿化树木间隔内新植花灌木,达到迅速成景的设计要求。“三节点”是指汤峪、楼观、马召三个平面交叉口,要进行重点建设,具体方案由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设计完成,由各区县政府自行选择典型段。汤峪--厚镇、马召--竹峪段生态景观林由各区县政府自行选择典型段,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设计,由中标的专业公司负责建设。汤峪、楼观和马召平交节点段新建及长安区已先期实施的试验段增植任务,今年秋冬季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按作业设计全面完成。经济林可按照农户或经营单位的意愿选择树种,保证宽度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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