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8-12-08
【实施时间】 2008-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92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卫香山机场试飞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实现中卫香山机场早日通航,经西北民航管理局批准,香山机场于2008年12月10日进行试飞。为了确保试飞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做好试飞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和任务
  
  为了确保香山机场试飞圆满成功,各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统一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为:
  
  市公安局:抽调10名公安干警、2辆警车,协助做好试飞期间的安全保卫和治安工作。
  
  市卫生局:指派医疗救护车1辆、医护人员6名在机场试飞现场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并通知所属各医疗单位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安排消防救援车1辆、消防员8名,协助做好试飞期间的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市武警支队:指派8名武警战士做好机组人员休息期间的飞机看护任务。
  
  市气象局:指派1名专业气象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气象预报、发报等工作,确保机场预报专线正常畅通。
  
  中卫供电局:确保机场卫北、马场湖10kv供电专线正常运行,配备临时供电车辆,制定保电预案,保证供电正常。
  
  市电信局:及时做好机场内外与空六师、河东机场、宁夏空管分局等地通信线路、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通信畅通。配备临时电信保障车辆和人员,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移动公司中卫分公司:及时做好机场及周边移动信号覆盖工作,确保移动通信设施设备信号畅通。
  
  石油公司中卫分公司:指派移动加油车2辆,分别做好试飞期间-10#和-20#柴油的加油保障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车辆、人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服务到位,保障有力,促进试飞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保障车辆及人员务必于12月10日上午8:00前到达中卫香山机场现场参加集中演练,严格按照机场试飞领导小组的整体安排部署做好保障服务工作,试飞期间要服从和服务于机场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三)中卫香山机场联系人:刘智国 联系电话:13995188509;王爱强 联系电话:13519231923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