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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255号
【颁布时间】 2008-12-04
【实施时间】 2008-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09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库底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潞西市人民政府、陇川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龙江水电站2009年底能够顺利实现蓄水发电,按照龙江水电站主体工程进度要求,库底清理工作必须在2009年5月前完成,现将库底清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库底清理工作继续由中标企业昆明怡然居木业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作方案由施工方制定,并由其按合同技术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库底清理工作在2009年5月30日前按质完成。
  
  二、龙江公司按总包干协议将林业补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潞西、陇川两县市要按包干协议核定的指标及时完成库区林业补偿兑现工作,不能因林业补偿问题影响到清库工作的推进。
  
  三、库底清理涉及到的林业、卫生防疫等相关手续由施工方负责申请办理,潞西、陇川两县市林业、卫生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库底清理的协调工作由潞西、陇川两县市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陇川县移民局和潞西群工组承担,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做好配合,确保库底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为保证库底清理协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施工方须一次性支付给潞西市人民政府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各15万元资金,作为两县市的库底清理协调工作经费。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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