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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市安委办字[2008]34号
【颁布时间】 2008-12-03
【实施时间】 2008-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11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寒潮暴雪预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12月2日20时00分发出橙色寒潮、暴雪预警通知(安监总预警[2008]42号),受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影响,预计在今明两天,东北地区将出现大风和强降温天气,受该股强冷空气的影响,吉林市大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针对本地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立即采取预防预警应急行动。
  
  1、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强冷空气及强降温、暴雪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生产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督促电力及有关电网、通讯公司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有冰冻造成线路、设施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
  
  3、督促铁路、水运、长途汽车客车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视情况暂时停止营运。
  
  4、煤矿等矿山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停电,要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启动备用电源保证通风和排水,确实不能保障通风、排水的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加强瓦斯排放和检测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5、督查建筑企业加强防范,视情况停止塔吊等室外作用,简易、易垮塌建筑要及时清扫屋顶、防止垮塌。
  
  6、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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