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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19
【实施时间】 2007-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14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更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

[接上页]

  (二)明确目的,追求宣传效果的最大化。要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宣传的目的和宣传对象。书写、悬挂标语口号,不是为了表达当地政府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心,给上级领导检查、观看,也不是为了单纯完成工作任务,而是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使党的政策更加深入民心,成为当地民众的一种集体意识,以便具体施政方案推行时,可以以最小的阻力,得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管理,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宣传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属于严肃的宣传范畴,传播的内容应当一致。同一主题,同一主张,不能因时、因地、因宣传者个体差异的变化而变化,那样会使受众概念模糊。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的宣传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各地标语口号宣传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工作。要对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的内容严格把关,对标语口号的拟制、推荐、清理、规范、更新和传播流程提出具体要求。
  
  (四)培训队伍,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素养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标语口号质量的好坏,这是问题的核心和关键。
  
  标语口号本应是基层政府向公众传达国家政策、公布法规政令的信息传播载体,但现实中不少基层干部却将其变成了表达自我权力意识的载体,把群众当成被管制、不守法的对象,乐于用充满命令、强迫、恐吓意味的词语面向公众。
  
  标语口号宣传上存在的冷漠、强硬、呆板、简单重复、质量不高等问题,实际上是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的表现。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注重培训队伍,不断提高宣传教育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从根本上剔除不良执政文化的影响,力戒简单粗暴。要充分尊重公民基本权利,从民间视角切入,拟制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极具说服力、凝聚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标语口号。
  
  四、加强领导,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的清理、规范、更新工作
  
  清理、规范、更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工作,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变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宣传,拓展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变单纯强调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宣传,拓展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及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变单纯避孕节育宣传,拓展为优生优育、优质服务以及预防艾滋病、促进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变简单生硬冷漠的宣传,拓展为依法行政、文明温馨的宣传。
  
  此次清理、规范、更新标语口号的范围是:全国各乡(镇)、村、街道、社区、居委会(家委会),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所有可悬挂、张贴标语口号的地方,不留死角。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标语口号的清理、规范、更新工作。要把做好标语口号的清理、规范、更新工作,作为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体现。对人口计生标语口号的宣传工作,要有规范,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的清理、规范、更新工作。对那些内容已过时、简单生硬、书写不规范和有碍观瞻的标语口号进行全面清理。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拟制出一批严谨规范、符合新时期工作任务的标语口号,推荐给基层使用,并切实负起引导和管理责任,对基层使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严格把关,制定本地区层级管理标语口号的具体办法,对标语口号的拟制、推荐、清理、规范和更新提出具体要求。
  
  清理、规范、更新标语口号的时间安排为:
  
  2007年7月20日-9月30日,各地按照要求,对本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进行清理、规范、更新。
  
  2007年10月8日-12月31日,各地自查,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组织力量对各地的标语口号清理、规范、更新工作进行抽查。
  
  为做好这次清理、规范、更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推荐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评选出来的标语口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使用。
  
  附件:人口计生委推荐新时期标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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