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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资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工作,规范和推进各企业集团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09年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原则 1、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各企业应在认真分析和总结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按照新准则规定的要求,改进财务预算编制方法,规范财务预算报告工作,切实做好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2、各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总量平衡和合理控制原则,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的编制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填报任务,确保财务预算安排既有利于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最终落实,实现日常管理的有序和协调,又有利于企业经营资本积累,有效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规模。 3、各企业集团的财务预算的编制应与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相互协调,形成有机整体,并认真做好对所属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合理性、表间指标是否衔接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和按时报送预算报告。 4、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表采用了新准则,较以往报表格式有较大幅度变化,各企业应注重和加强对编制说明的学习,根据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对2009年尚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工作,并按新准则要求转换填列。 (二)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预算表等5张主表2张附表和1张计算自动生成表;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说明等8项内容。(详见附件1、3) (三)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 2009年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应将所有内部业务机构、下属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或基建财务等所属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组织)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四)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汇总 企业集团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对于因特殊原因暂未纳入企业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应予以专项说明。 (五)企业财务初步预算报告的预报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是国资委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企业在正式报送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之前,应当做好2009年度企业初步预算预报工作。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六)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 各出资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应经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企业应当以正式文函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财务预算报告; 2、企业应报送合并财务预算报表和集团本部的财务预算报表(纸质),同时附报二级以上(含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的电子文档; 3、上报的纸质报表统一使A4纸二份,金额单位为万元; 4、上报的电子文档统一使用下发的软件格式。 各委托监管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由各委托监管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国资委。 (七)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调整 如果企业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幅度较大(一般指10%以上),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础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当认真填报“2009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于2009年9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予以说明(格式见附件4)。财务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不能偏离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目标,调整的重点应当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