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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08]297号
【颁布时间】 2008-11-29
【实施时间】 2008-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21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活动板房雷电防护工作的通知

会理、会东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8.30”会理地震发生后,州委、州政府十分关心地震灾区人民的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各级政府在积极组织抗震救灾和灾后安置及重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我州地震灾区活动板房的雷电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州地震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州地震灾区属雷电高发区,雷暴产生的机率高、强度大。为避免雷电灾害对入住活动板房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我州地震灾区的活动板房必需实施雷电防护工程,活动板房的雷电防护工程需经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合格。
  
  二、会理、会东两县现已建成三万多平方米的活动板房,均为学校所用。两县政府要从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对地震灾区学校活动板房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单位确保在明年3月前完成地震灾区学校活动板房防雷工程的安装。
  
  三、地震灾区气象部门要迅速开展震区防雷减灾工作,加强地震灾区雷电天气监测预警,开展活动板房的防雷检测,组织实施地震灾区安置点防雷示范工程建设和开展防雷科普宣传。同时,要按照有关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活动板房建设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地震灾区活动板房防雷验收服务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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