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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323号
【颁布时间】 2008-11-28
【实施时间】 2008-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22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整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及货运车辆“三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客运车辆管理,依法从严打击整治我市非法营运、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等客运车辆以及“三超”的货运车辆,经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及货运车辆“三超”专项工作。现将整治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少山(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陈运义(市交通局党组书记)
  
  张凤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冲(市交通局副局长)
  
  关平(市法制办主任)
  
  林尤才(三亚工商局副局长)
  
  徐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董国孝(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薛运秋(市纪检监察第三派驻组组长)
  
  庞世卿(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敏建(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周奕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史晓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双林(市残联理事长)
  
  胡文忠(市交通局交管处处长)
  
  伍少云(河东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守让(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标(海棠湾镇副书记)
  
  王瑞安(凤凰镇副镇长)
  
  陈文军(崖城镇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负责打击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收集以及检查、监督等日常工作。市交通局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管部门,其它参与单位各司其责,综合整治。
  
  主任:刘冲(兼)
  
  副主任:王国平、陈敏建、徐冰、胡文忠(兼)
  
  成员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各抽调一名人员组成。
  
  二、整治目标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统筹考虑”的方针,以维护客运行业稳定为切入点,以规范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促进我市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使我市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经营环境明显改善,管理方法科学有序。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地区:市区主要道路、车站、机场、酒店、景点景区及三亚至崖城、三亚至藤桥、三亚至海口的主要道路交通线;三亚湾地区及城郊结合部。
  
  (二)重点整治对象:1、非法营运的8座以上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冲击东、西线“滚动发班”的私家车、外市县出租车及私家配备司机营运的自驾租赁车、农用车载客。2、套牌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3、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4、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逾期报废的客运机动车。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二、三轮摩托车,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摩托车。6、违反装载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货物运输车。7、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和黑恶势力。8、利用职务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车辆、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四、任务分工、责任和整治措施
  
  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工商、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办、海棠湾镇、崖城、凤凰镇等部门,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违规营运、违反装载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机动车辆进行稽查和处罚,依法履行专项行动中道路客运的管理职能。具体任务和责任:
  
  (一)市交通局:1、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非法营运机动车辆,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帐,为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牵头组织联合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机动车辆,并在田独大转盘、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区及大东海路段、海坡、崖城、海棠湾、凤凰机场等八处,设立固定稽查点,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参加联合稽查行动人员由市交通局(60人)、市公安局(38人,其中凤凰机场6人、交警16人、巡警8人、稽查点所在的属地派出所各1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2人,其中河东执法局抽16人、河西执法局抽16人)、三亚工商局(8人)、市旅游产业发展局(5人)、市委宣传部(1人)、崖城镇(4人)、海棠湾镇(4人)、凤凰镇(6人)组成。联合稽查行动由市交通局具体安排。责任人:刘冲、胡文忠。协助单位派出人员的责任领导由各部门指定。
  
  (二)市公安局:1、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参与非法营运的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的机动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三超”货物运输车以及工程自卸车的“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2、成立一个清理整顿客运车号牌小组,对未使用、借用、已报废、回收旧损的客运车牌证进行清理、整顿、保管、销毁工作,重点查验客运车辆及牌证真伪,及时发现嫌疑车辆并予以查扣。3、要充分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加大对出入市区客运车辆的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嫌疑客运车辆并予以查扣。4、认真查验发生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及时排查和发现假牌套牌嫌疑客运车辆并予以查扣。5、在市区月川环岛、市政府岗、下洋田、荔枝沟路口、银海路口、中行路口、三亚大桥(西头路口)、胜利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等八个路口设立固定查车卡点,打击上述违法车辆。联合行动人员由市公安局各警种组成,打击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具体安排。6、在打击整治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积极预防和处置因整治行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责任人:张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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