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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公开办税,推行简易申报,纳税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自治区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农民开拓创业等60条措施。 4、政策扶持。对确定的50名青年创业者,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0%,商业流通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财政担保给予10万元的贷款,并予二年的贴息扶持,同时由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宁夏办公室提供3万元至5万元的无息贷款(设在经委)。对投资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贷款贴息幅度可适当放宽。除此之外,其它环保达标、市场前景好、能赢利的创业项目,可提供三年期每年2万元至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同样享受ybc项目办的贷款支持。 5、贴息扶持。自筹创业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投产后能正常运转两年以上,新增就业岗位30个以上,经美利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经委、审计、科技、发改委、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进行评估,认定所创办的企业运转正常、具有明显的创业带动作用的,市政府提供的10万元贴息贷款,由市政府从创业基金中偿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培育中卫市50名创业者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汉宝任组长,市政府办、人事劳动保障局、团市委、经委、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地税局、工商局、土地局、美利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乡)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项目工程,在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全力推进培育50名创业者工作。 (二)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把培育50名创业者工作,作为促进全民创业工作的大事来抓,作为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落实,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及 “一站式”的服务,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办事程序和审批程序,开辟全民创业绿色通道,积极为50名青年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和服务,促其成功创业。 (三)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市发改委、经委、人事劳动保障、科技、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全民创业资金或项目资金,以确保50名青年创业者的培育资金扶持和物质保障。 (四)树立创业典型。2009年9月底前,对经相关部门评估论证,项目建设质量好、速度快、投资大、企业运行良好的项目及创业者,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涉及培育创业者的各有关部门要对全民创业的典型,充分挖掘他们的创业潜能,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广泛宣传报道,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