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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长春市卫生局党委
【发文字号】 长卫党发[2008]12号
【颁布时间】 2008-11-25
【实施时间】 2008-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3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长春市卫生局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设立载体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设立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到党员干部和职工之中。一是要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职工学习高广滨同志在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报告,充分利用内部信息、图板、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和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主要任务。二是联系单位实际,把贯彻全会精神与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要发挥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会、讲座等形式,以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长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为主要内容,联系单位实际,进行形势任务教育。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明确市委提出的“十二大工程”,以及“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抓队伍”的党建工作思路,促进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四、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一)精心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是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各层次人员的学习。
  
  (二)讲求实效。学习要密切联系实际,特别是要联系卫生改革发展的实际,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联系机关建设的实际,使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三)反馈信息。各单位要注重各层面学习情况的收集和反馈,及时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学习成果反馈到局党办,以利于交流,推动学习的深入。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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