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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8]204号
【颁布时间】 2008-11-25
【实施时间】 2008-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4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会议纪要
  
  2008年11月20日上午,副省长洪礼和主持召开会议,就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参加会议的有:省安监局局长张桃生,省台办主任阎钢军,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刘翠兰,省交通厅副厅长胡琳,省旅游局副巡视员熊柏华,民航江西监管办副主任龚国章,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化杰,以及南昌市政府、省公安厅、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就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达成了共识,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安监局局长张桃生担任,省台办、省旅游局、省外经贸厅、南昌市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民航江西监管办、省机场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
  
  二、省台办、省旅游局抓紧向省政府行文,以省政府名义尽快向国务院或国台办、国家旅游局申报(具体向哪里申报,由省台办、省旅游局负责沟通),请求将南昌市列入全国第三批对台直航包机点和对台旅游开放城市。必要的时候,有关部门可请省政府领导到国家有关部委去拜访沟通。
  
  三、相关部门及时到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表达我省对开通赣台直航包机的信心、决心和愿望,争取支持。
  
  四、由省外经贸厅牵头,南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尽快协调先行开通南昌-厦门-台湾“一票到底,行李直挂”的共享航班。
  
  五、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制定推进赣台两地直航和对台旅游开放工作的详细工作措施,同时立即展开工作,加快工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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