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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99号
【颁布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8-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4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补助各种烟县2008年度烟区开发建设规划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2008年11月10日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各种烟县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给予规划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补助,各种烟县补助金额如下:
  
  文山县2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砚山县57万元,其中:规划经费27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西畴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麻栗坡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马关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丘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广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富宁县规划经费3万元。
  
  以上补助经费共计220万元,由州财政用省补助我州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费划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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