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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287号
【颁布时间】 2008-11-20
【实施时间】 2008-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4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拓展防治艾滋病交流与合作渠道,扩大交流与合作内容,建立一批交流与合作储备项目和专家库,积极引进国内交流与对外合作项目,充实我州艾滋病工作经费和人才、技术等资源。
  
  2.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交流合作,建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在边境地区开展边境沿线防治艾滋病项目,遏制边境地区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
  
  3.鼓励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为民间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规范民间组织参与的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促进项目依法顺利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落实方案要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各级要严格实行防治艾滋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确保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真抓实干,重在实效。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部门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共同推进防治工作。要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按照州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定,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分片负责、挂钩联系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三)积极动员,广泛参与
  
  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形成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浩大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倡导和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艾滋病防治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五)健全网络,提高能力
  
  要逐步建立健全以艾滋病感染者管理为重点的县、乡、村(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网络。强化医疗卫生队伍培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防治能力,加强对传(感)染科的建设,逐步将医疗机构传(感)染科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管理,落实从事防治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补(津)贴,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补偿或社会保险机制。
  
  五、督查和奖惩
  
  (一)各级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督导检查,州每年不少于1次,县市每年不少于2次,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州、县市要建立防治艾滋病评估体系,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三)各级要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防治艾滋病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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