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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08]79号
【颁布时间】 2008-11-19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5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四条 (指导监督)
  
  法律顾问室要加强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拟聘请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应报法律顾问室备案审查。
  
  第十五条 (禁止性规定)
  
  法律顾问以及临时聘用的专业人员应诚信、正直、恪尽职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保密的有关规定;
  
  (二)以法律顾问室的名义,或者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本规则无关的活动;
  
  (三)非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以市政府法律顾问名义进行个人宣传;
  
  (四)其他有损市政府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工作报告)
  
  法律顾问室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经费管理)
  
  法律顾问室所需经费,由市政府法制办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在年度部门预算中下达,实行专款专用。
  
  对涉及重大法律事务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处理的,由市政府法制办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法对法律顾问室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 (实施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本规则制定法律顾问室相关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解释机关)
  
  本规则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实施日期)
  
  本规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党派
  
  职务、职称
  
  学历
  
  林月明
  
  女
  
  1957.09
  
  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成都市十三届政协委员(特邀届)
  
  法学学士
  
  湛中乐
  
  男
  
  1964.09
  
  中共党员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
  
  龙宗智
  
  男
  
  1954.09
  
  中共党员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
  
  法学博士
  
  周友苏
  
  男
  
  1953.11
  
  中共党员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教授
  
  法学学士
  
  刘锡良
  
  男
  
  1956.03
  
  中共党员
  
  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兼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金融学博士
  
  周伟
  
  男
  
  1956.04
  
  中共党员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
  
  刘守民
  
  男
  
  1965.01
  
  中共党员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高级律师
  
  法学学士
  
  李世亮
  
  男
  
  1963.05
  
  中共党员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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