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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5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接上页]

  十五、两国领导人讨论了联合国改革问题,一致认为,为确保联合国成为一个更加民主、公正和公平的机构,改革应是全面的,目的是加强多边主义,加强联合国的效率与有效性,及其应对新威胁和挑战的能力。联合国应加大在发展领域的投入,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两国领导人均表示支持对联合国安理会进行改革,强调不应人为设定时限和强行推动表决具体改革方案,而应发扬民主,充分协商,争取达成最广泛一致。
  
  十六、两国领导人均表示支持六方会谈进程以及各方为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作出的努力。双方强调,国际社会应支持实施路线图计划,根据联合国相关决议,使中东问题最终得以全面、公正、合理的解决。
  
  十七、会谈结束后,胡锦涛主席和苏西洛总统共同出席了以下文件的签字仪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工委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研究技术部关于开展军工技术领域研究与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亚齐及尼亚斯岛特别重建机构关于中国民间捐款援建海啸灾区重建项目合作备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经济技术合作的协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提供1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总协议;
  
  (五)中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印度尼西亚教育部基础与中等教育总司关于汉语教学的协议书。
  
  上述合作文件的签署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的实质性举措。
  
  十八、苏西洛总统对胡锦涛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在他和印尼代表团访华期间给予的热情欢迎和款待表示衷心感谢,此访体现了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长期存在的友谊及在各领域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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