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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去文 尊敬的科威特卫生部次官阿卜杜·拉希姆·法赫德阁下: 鉴于中科两国政府中方向科方派遣医疗队议定书的有效期将于2005年6月30日结束,我谨告诉您,为加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中国卫生部愿意将该议定书有效期延长两年,从2005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对原议定书条款不做任何修改。 望回函确认为盼,对您的宝贵合作深表谢意。 致崇高的敬礼。 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 经商处参赞 蒋森华 (签字) 2005年4月12日 科方复文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威特大使馆经商处参赞蒋森华先生阁下: 关于中科两国政府议定书有效期延长事,您5月12日来函中指出,中国卫生部愿意将该议定书有效期延长两年,从2005年7月1日始至2007年6月30日止,对原议定书条款不做任何修改。 我谨告诉您,科威特卫生部同意该议定书有效期延长两年,从2005年7月1日始至2007年6月30日止,对原议定书条款不做任何修改。 致崇高的敬意。 科威特卫生部次官
助理次官 艾萨·伽西姆·哈里发 (代签) 200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