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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定义 就本附则而言: 1周年日期系指与《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期满之日相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2相关管系系指从货舱吸入点到岸接头用于卸货的管系,包括与卸货线路公开连接的船舶所有管系、泵和过滤器。 3压载水 清洁压载水系指装载入这样一个舱内的压载水,该舱自上次用于装载含有X,Y或Z类物质的货物以来,已予彻底清洗,所产生的残余物也已按本附则的相应要求全部排空。 专用压载水系指装入这样一个舱内的压载水,该舱与货物和燃油系统完全隔离并固定用于装载压载水、或固定用于装载本公约诸附则中所定义的各种油类或有毒液体物质以外的压载水或货物。 4化学品规则 散装化学品规则系指由本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MEPC.20(22)号决议通过并经本组织修正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但这些修正案应按照本公约第16条规定的有关附则附录的修正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 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系指由本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MEPC.19(22)号决议通过的并经本组织修正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但这些修正案应按照本公约第16条规定的有关附则附录的修正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 5水深系指海图深度 6在航途中系指船舶在海上包括偏离最短直线航道的航行。就实际航行目的而言,会造成海上大范围实际又合乎情理的排放。 7液体物质系指在温度为37.8℃时,绝对蒸气压力不超过0.28MPa的物质。 8手册系指根据本附则附录6所给样本编写的《程序和布置手册》。 9最近陆地,“距最近陆地”一词,系指距某领土按照国际法据以划定其领海基线的距离,但下述情况除外:就本公约而言,在澳大利亚东北海面“距最近陆地”,系指距澳大利亚海岸下述各点的连线的距离: 自南纬11°00''东经142°08''的一点起, 至南纬10°35''东经141°55''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10°00''东经142°0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9°10''东经143°52''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9°00''东经144°3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10°41''东经145°0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13°00''东经145°0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15°00''东经146°0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17°30''东经147°00''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21°00''东经152°55''的一点, 然后至南纬24°30''东经154°00''的一点, 然后至澳大利亚海岸南纬24°42''东经153°15''的一点的连线。 10有毒液体物质系指《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第17或18条污染类一栏中所指明的或根据第6.3条规定经临时评定列为X、Y或Z类的任何物质。 11PPM系指ml/立方米。 12残余物系指任何需处理的有毒液体物质。 13残余物/水混合物系指以任何目的加入水的残余物(例如油舱清洗、加压载水、舱底含油污水)。 14船舶建造 14.1建造的船舶系指已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船舶改建为化学品液货船时,不管其建造日期为何时,开始改建的日期应作为化学品液货船的建造日期。但此改建规定不适用于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船舶改装: .1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和 .2根据《散装化学品规则》,此船已证明为仅运载由该规则确定为只具有污染危害的物质的货品。 14.2类似建造阶段系指在此阶段: .1可以辩认出具体船舶的建造开始,以及 .2该船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吨或占全部结构材料质量估算值的1%,取较小者。 15固化/非固化 15.1固化物质系指有毒液体物质,其: .1物质的溶点低于15℃,处于卸载时溶点以上不到5℃的温度;或 .2物质的溶点等于或高于15℃,处于卸载时溶点以上不到10℃的温度。 15.2非固化物质系指不是固化的有毒物质。 16液货船 .1化学品液化船系指建造为或改造为用于散装装运《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第17章所列液体货品的船舶。 .2有毒液体物质货船系指建造为或改造为用于装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货物的船舶,包括本公约附则I定义的用于装运全部或部分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货物的油船。 17黏度 .1高黏度物质系指在卸载温度下黏度等于或高于50 mPa.s的X或Y类有毒液体物质。 .2低黏度物质系指非高黏度物质的有毒液体物质。 第2条 适用范围 1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附则适用于所有准予运输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 2如有毒液体物质货船(NLS)的装货处所准予装载有关本公约附则I所涉及的货物时,则本公约附则I的相应要求也应适用。 第3条 例外 1如系属下列情况,本附则的排放要求不适用于有毒液体物质或含有这种物质的混合物排放入海: |